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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更多具有法治素养的时代新人——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四十年回顾

http://www.ceiea.com2026年06月17日 10:18教育装备网

  2026年是“九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回顾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四十年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其本质上是“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梳理从“一五”到“八五”普法规划的演进脉络,探究其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转型逻辑,不仅能够清晰勾勒出青少年法治教育回应时代要求、服务育人目标的创新发展轨迹,更能为“九五”普法规划的编制与落地实施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引。

  历史演进:

  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范式转型

  改革开放初期,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成为党和国家的重点工作。198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不仅明确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普及法律常识,而且号召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并作具体安排,教育系统自此进入了五年规划的普法时期。

  “一五”“二五”第一个十年(1986年—1995年),法制教育以课堂教学为主要载体,重点是构建国家层面的法制秩序认知。“三五”“四五”第二个十年(1996年—2005年),法制教育从宏观号召走向组织保障,聚焦与青少年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普及,形成了系统性的工作部署。“五五”“六五”第三个十年(2006年—2015年),法制教育进一步实现体系分层,推动探究式、实践式教学方法创新,以及构建学校、社会、家庭多元参与格局,完成了从“国家法制”到“生活法制”的延伸。这一阶段的实践,既为法治教育奠定了基础,也始终围绕“培养合格公民”的重点目标展开。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标志着青少年普法迈入“法治教育”新阶段。与“法制教育”相比,“法治教育”实现了三重升级:在价值上,以尊法崇法作为信仰,突出宪法的根本地位;在目标上,强调法治实践的内化与自觉,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完整行动链条;在内容上,聚焦权利保护与能力培养,回应青少年成长中的实际需求。

  2016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印发,首次构建了全国统一、系统完整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框架,推动普法工作从分散式指导走向统一式规划。“七五”“八五”第四个十年(2016年—2025年)的法治教育,一方面依托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的完善,为学生权利提供坚实立法支撑;另一方面直面校园安全、学位纠纷等现实矛盾,将法律塑造为学生维权的武器与教育治理的准则,实现了从“义务导向”到“权利与义务并重”的转型。

  坚守根基: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不变”底色

  四十年风雨兼程,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话语体系、实践路径虽历经迭代,但支撑教育发展的根基从未动摇。这些“不变”的底色,是法治教育传承延续的精神内核,集中体现在两大维度。

  宪法教育的核心地位始终稳固。从“一五”普法将宪法置于法律常识要点首位,到后续规划中“突出宪法教育”“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话语延续,宪法教育始终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根本内容。不同时期的普法工作虽不断拓展宣传领域,但宪法教育的核心地位从未动摇,成为维系法治教育连续性与根本性的精神纽带。

  育人目标的本质追求一以贯之。无论教育话语如何迭代,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根本目标始终是培养具有法治素养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体现了历史传承与时代契合。这一目标在不同时期呈现层层递进特征:例如早期强调遵守法律规范、维护社会秩序,中期注重公民意识与行为规范养成,新时代倡导法治思维锤炼与法治实践参与。

  创新发展: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变”与“进”

  坚守底色并非墨守成规,而是在传承基础上的顺势而为、迭代升级。四十年间,青少年法治教育紧扣时代脉搏、回应现实需求,在理念、路径、体系等关键领域持续突破,形成了鲜明的“变”与“进”的发展轨迹。

  教育理念从被动遵守到主动践行。法制教育阶段以让青少年知晓法律、遵守法律为重点,强调法律的强制性与规范性,青少年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法治教育”阶段则突出“尊崇法律、运用法律”的主动性,将法治内化为价值信仰,外化为行为自觉。这一转变不仅是教育理念的深化,更深刻诠释了法治不仅是约束行为的规则,更是保障权利、促进发展的生活方式,实现了从“要我守法”到“我要尊法”“我会用法”的认知升级。

  实施路径从单一课堂到多元协同。早期法制教育以课堂教学为主要渠道,侧重知识的单向灌输。新时代法治教育则构建了“课堂+实践”“学校+社会+家庭”的多元协同格局:在课堂层面,通过思政课程增设法治板块、提高中高考法治知识占比等方式强化主渠道作用;在实践层面,将法治教育融入升旗仪式、成人仪式等活动,通过实践观摩、普法竞赛、综合实践活动等形式拓展第二课堂;在协同层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联动的大普法格局,实现了法治教育的立体式全覆盖。

  体系构建从分散探索到系统完备。2016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实施,标志着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进入系统化、规范化发展阶段。从课时、教材、师资、经费的配套保障,到小学侧重规则意识、中学侧重权利义务、大学侧重法治思维分层设计,再到评价机制的逐步完善,法治教育形成了“目标明确、内容系统、保障有力、评价科学”的完整体系,实现了从经验型探索到制度型保障的跨越。

  (作者钱文杰系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教授、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蒋钦阳系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本文受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资助)

(来源:《中国教育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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