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工业大学的委托,就“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2020年度图书馆馆配服务商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FUT-DX-2020-0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FUT-DX-2020-004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2020年度图书馆馆配服务商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彭健、余涛、武丽苹
联系方式:0551-65860136-8634、13339260921、1731857299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施老师 0551-6290171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正文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1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彭健、余涛、武丽苹 0551-65860136-8634、13339260921、1731857299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1月06日
中标日期:2020年04月17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9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公告正文
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专家:王平、刘仁三、韩延生、朱同富采购人代表:闫兴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六、其它补充事宜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2020年度图书馆馆配服务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2020年度图书馆馆配服务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FUT-DX-2020-00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6日
开标日期:2020年04月17日
包号包别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中标折扣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宣城中文图书(一)安徽万品图书经营有限公司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C-5#101室70.00%中文图书A~H类
2宣城中文图书(二)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8号70.00%中文图书I~K类
3宣城中文图书(三)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四马路12号70.00%中文图书T类
4宣城中文图书(四)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249号72.00%中文图书N~Z类(T除外)
评审委员会名单:
评审专家:王平、刘仁三、韩延生、朱同富
采购人代表:闫兴周
招标人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方式:0551-62901718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19层
项目负责人:彭健、余涛、武丽苹
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34、13339260921、17318572991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64%。
收费金额:
第1包: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00)
第2包: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00)
第3包:人民币伍仟贰佰捌拾元整(¥5280.00)
第4包:人民币肆仟叁佰贰拾元整(¥4320.00)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20日至2020年04月21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2006室,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31,电子邮箱:ahdxpm2@163.com。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0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公告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