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浏阳市立足工作实际,把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纳入“平安浏阳”建设范畴,通过“八化建设”夯实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投入“固定化”。投入8亿多元,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和校舍条件,全面完成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新建校舍20多万平方米,新修学校围墙近万米,实现“校校有围墙,校校无危房”目标。加大安保投入,为全市学校(含公办幼儿园)配齐保安、门卫。将教育公用经费的
20%用于学校日常安全工作和“三防建设”,必要单兵安保设备全部配备到位,消防设施基本配备到位。各学校校园主要部位均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并入校园安全监控统一巡查与指挥平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门卫室全部安装了“110
一键式”报警装置,并和辖区派出所联网,确保师生在校安全。投入500多万元专项经费,确保校车安全。
安全督查“制度化”。
坚持“每月一督查,每季度一点评、一考核”,切实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市教育局已开展安全专项督查4次,督查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等250多所,下达整改函45份,均督促其立行立改,实现闭环管理。
队伍建设“专业化”。成立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专门安全保卫机构,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派员参加校园安全国培、省培、市培,累计培训安全管理人员1800余人次。加强学校保安培训,确保所有学校保安都持证上岗;定期组织保安轮训,确保其业务娴熟。加强校车司机队伍建设,集中组织4次校车安全知识培训。
隐患管控“网格化”。全面落实校园隐患闭环管理。实施“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专人负责,并进行公示。“网格”责任人对责任区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解决的立即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学校研究解决,学校无法解决的,上报教育局。市教育局对学校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分别交办相关职能科室进行解决。市教育局加强督查指导,对不积极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纳入年终综治安全绩效考核。今年全市学校累计排查安全隐患1500余起,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矛盾纠纷5起,全部及时化解。
食安管理“标准化”。合理食堂布局,保障食堂干净整洁,通风效果良好。食堂加工严格流程顺序。建立后勤管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落实校长和教师代表缴费陪餐制度及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制度,努力办放心食堂,满意后勤。
安全教育“系列化”。发挥学校安全教育主阵地作用。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确保教材、师资、备课、经费
“四到位”;系列化开展主题安全教育,形成了应急疏散演练、防溺水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中小学教师法律法规培训等系列特色活动,素质教育基地(湖南省唯一一所农村培训基地)开发的八年级拓展轮训、禁毒、反邪教等专题教育模式在全省推介。发挥家庭安全教育作用。强化家长学校建设,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和《寒暑假安全提示》等,提醒家长对学生进行安全预防常识、法律常识等教育。整合社会安全教育力量。聘请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市司法局、市交警大队组织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文明交通志愿宣讲员,大力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已基本覆盖全市学校。
预防溺水“常态化”。一是挂一张图,《珍爱生命,远离溺水》张贴上墙;二是唱一首歌,教唱《学生游泳安全歌》;三是发一封信,印发公开信并做好回执回收工作;四是看一次专题片,鼓励家长与孩子一起观看预防溺水警示教育专题片;五是上一节课,进行防溺水教育,同时动员家长观看预防溺水教育视频,提高家长监管意识和能力。六是写一篇作文,小学三年级以上中小学生撰写一篇观后感。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预防溺水专题宣传教育。
防范欺凌“规范化”。一是源头治理。集中开展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教育。二是完善制度。各校制定完善了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岗位职责。三是加强预防。强化校园欺凌治理“三防建设”,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四是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五是监督指导。市教育局将防范校园欺凌作为安全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